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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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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22 09:29:48  阅读次数:58 次

    常育华因保管不善,将201009025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智泉街西1丙-甲27号,建筑面积:23.57平方米,用途:其它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常育华
2024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