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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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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2-11 13:33:15  阅读次数:165 次
       姜相凡因保管不善,将100016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春光街春光楼里19-30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70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
声明人:姜相凡

2026年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