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陈静东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关于陈静东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

【 字体:
2018-01-15 15:56:56  阅读次数:10468 次

不动产继[2018]0023号
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静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玉堂、张秀琴遗留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不动产坐落:站前区芳叶路11甲-44号
不动产用途:  住宅       ,不动产面积:84.49㎡
房证号:营房权证站字第10047932号


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