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【2022】第【0195】号
高峰申请继承(受遗赠)高明志遗留的不动产。经审定,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(受遗赠)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不动产坐落:老边区公园路79-3号3单元130号
不动产用途:住宅
不动产面积:52.03㎡
房屋所有权证号: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继承科
联系方式:0417-3957562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2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