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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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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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09 16:22:41  阅读次数:8256 次

     刘永斌因保管不善,将F2013050360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小雨嘉园小区5-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83.12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

  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