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收据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
政务公开
公示公告
中心工作职责
科室职责
员工行为规范
中心“三公开”
不动产登记“六不准”
资讯动态
图片新闻
行业资讯
通 知
政策法规
法 律
行政法规
部门规章
规范性文件
党建工作
办事指南
窗口设置
收费标准
登记要件
登记流程
网上办公
网上预约
网上预审
表格下载
互动平台
我为不动产提建议
领导信箱
在线咨询
政务公开
公示公告
中心工作职责
科室职责
员工行为规范
中心“三公开”
首页
>
政务公开
>
公示公告
>
正文
公示公告
不动产收据遗失声明
【 字体:
大
中
小
】
2018-04-17 09:07:33 阅读次数:8850 次
张兴友因保管不善,将0054140、0025753、0025752、0061168号收款收据丢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 张兴友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4月17日
[打印本页]
[关闭本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