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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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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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17 09:10:33 阅读次数:8791 次
赵殿元因保管不善,将1006135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青年里4-54号,面积为:36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 赵殿元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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