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龚森木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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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龚森木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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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19 16:08:57  阅读次数:8960 次
      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龚森木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龚纯义 杨彩凤遗留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       不动产坐落:西市区启智新南里69-44号
       不动产用途:住宅    不动产面积:59.50㎡

      不动产权证号:营房权证字第20060901943号


      不动产坐落:西市区平安南路71-37号
      不动产用途:住宅    不动产面积:59.50㎡
      不动产权证号:营房权证字第200042945号
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