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李越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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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关于李越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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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02 16:44:17 阅读次数:8646 次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越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庆远遗留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不动产坐落:站前区花园里6-3号
不动产用途:住宅 不动产面积:56㎡
房证号:营房权证站字第010009605号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5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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