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继军因保管不善,将2006517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自新里40-5号,面积为:41.56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谢继军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