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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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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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03 09:59:30 阅读次数:8682 次
尹德全因保管不善,将I12265、I012833、I002332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南窑西里9-2号、西市区延风里2-4号、站前区南窑西里9-2号,面积为:93.16、30.16、46.58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尹德全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5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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