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福林等七人因保管不善,将20076622号和2007662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利群里235号,面积为:57.28平方米和15.87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