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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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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28 14:40:54  阅读次数:575 次

     张可松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1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5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辽河大街西66-15-51号,建筑面积:45.78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张可松
2024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