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芳芹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3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96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运河路南2号1单元37号,建筑面积71.3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芳芹 2024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