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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张录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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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13 12:41:40  阅读次数:284 次

    张录友因保管不善,将200612009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辰光街6甲-12号,建筑面积:79.56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声明人:张录友
2024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