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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刘芬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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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8 16:21:27  阅读次数:362 次

      刘芬因保管不善,将1000813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福山花园小区3甲-39号,建筑(宗地)面积76.56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声明人:刘芬

 2024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