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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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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8 10:21:27  阅读次数:158 次

      方长安因保管不善,将F201312020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春江公寓小区C5-65号,建筑面积:44.79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方长安

2024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