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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李莉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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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16 16:45:15  阅读次数:8033 次
不动产继[2018]0620号   
     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贵臣、张淑华遗留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不动产坐落:站前区芳叶路15甲-45号    
不动产用途:住宅    不动产面积:54.27㎡
不动产证号:营房权证站字第010015430号


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   
2018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