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永梅因保管不善,将2000191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建新西里19-1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:68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肖永梅
2025年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