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惠春因保管不善,将1001187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纺南里23-2号,面积为:29.28方米,用途:其他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