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文波因保管不善,将201010010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12-10号,建筑面积:92.87平方米,用途:商业服务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邓文波 2025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