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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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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18 15:10:27  阅读次数:74 次

     梁艳因保管不善,将201010015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东新小区3-35号,建筑面积:95.11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梁艳
2025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