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单位拟对李昆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,现予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单位将予以登记。 不动产坐落:站前区渤海大街东48-80号。 不动产用途:住宅。 不动产面积:103.57平方米。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37号窗口。 联系电话2877813。
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
202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