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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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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19 09:21:32  阅读次数:117 次

 
     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。原权利人老边区二道镇兰旗村村委会(现营口市西市区滨海街道兰旗村村民委员会)因保管不善,将国海证042101932号遗失,坐落地址淤泥河以北海域,宗海面积182.87公顷,用海类型养殖用海。不动产单元号210811000000GH00035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营口市西市区滨海街道兰旗村村民委员会

 2025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