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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朗艳玲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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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5 14:47:53  阅读次数:126 次

      朗艳玲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1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47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运河路南3号3单元22号,建筑面积91.1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朗艳玲
 2025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