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媛、汤大勇因保管不善,将LB004998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40乙号-58号,建筑面积102.16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孙媛、汤大勇 2025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