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少民因保管不善,将1000436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莲花小区B7-23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5.70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少民 2025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