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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焦正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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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03 14:21:27  阅读次数:27 次

      焦正铎因保管不善,将200610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渔市街西大庙里108-9号,面积27.36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焦正铎
 2025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