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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和众地产(营口)有限公司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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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02 16:20:16  阅读次数:24 次

      和众地产(营口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8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669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公园路34丁号-甲12号,建筑面积21.38平方米,用途 车库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孙筱
2025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