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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王宝国 苗雪琴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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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07 14:20:30  阅读次数:56 次

      王宝国 苗雪琴因保管不善,将F201309013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路北11-18号,建筑(宗地)面积83.24平方米,用途商业服务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





声明人:王宝国 苗雪琴
 2025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