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继兴、马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
政务公开
公示公告
中心工作职责
科室职责
员工行为规范
中心“三公开”
不动产登记“六不准”
资讯动态
图片新闻
行业资讯
通 知
政策法规
法 律
行政法规
部门规章
规范性文件
党建工作
办事指南
窗口设置
收费标准
登记要件
登记流程
网上办公
网上预约
网上预审
表格下载
互动平台
我为不动产提建议
领导信箱
在线咨询
政务公开
公示公告
中心工作职责
科室职责
员工行为规范
中心“三公开”
首页
>
政务公开
>
公示公告
>
正文
公示公告
李继兴、马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【 字体:
大
中
小
】
2025-07-10 14:27:59 阅读次数:62 次
李继兴、马娜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9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0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花园里22-11号,建筑(宗地)面积56平方米,用途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继兴
2025年7月10日
[打印本页]
[关闭本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