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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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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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8-08 16:55:50  阅读次数:7567 次

      翟伟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30142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西市区镜湖西路北29丁-36号,建筑面积94.86平,用途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
      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18年8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