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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姚丽娜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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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26 16:23:19  阅读次数:134 次


      姚丽娜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1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5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新营路南19-2号-甲3号,建筑面积115.62平方米,用途 商业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姚丽娜
2026年0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