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丽娜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1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5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新营路南19-2号-甲3号,建筑面积115.62平方米,用途 商业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姚丽娜 2026年0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