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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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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01 13:56:17  阅读次数:96 次
      李树俊、林晓端因保管不善,将20060903928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金典小区9-32号,建筑面积:155.53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李树俊、林晓端
2026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