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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栾庆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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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02 09:45:27  阅读次数:102 次

       栾庆琪因保管不善,将F2013010188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东风路51甲-35号,面积为:117.56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  
  

  



声明人:栾庆琪
2026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