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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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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02 09:46:27  阅读次数:101 次
       李国凤因保管不善,将200033443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西市区通惠门里5甲-4号,建筑面积:111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李国凤
2026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