苑久坤因保管不善,将LB005118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办事处宁园街交通北住宅里4-050501号,建筑面积72.1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苑久坤 2026年06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