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张海)房地产抵押登记凭证遗失公告-公示公告-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
您好,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!
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>正文

公示公告

(张海)房地产抵押登记凭证遗失公告

【 字体:
2026-06-08 15:40:49  阅读次数:27 次


      张海因保管不善,将房屋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凭证遗失,坐落地址老边区新新路南22号1单元71号,建筑面积85.62平方米,用途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公告该屋房地产抵押登记凭证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


声明人:张海

2026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