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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陈继文 李桂玲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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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29 10:48:48  阅读次数:188 次
      陈继文 李桂玲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0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4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13甲-105号,建筑(宗地)面积77.1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     


声明人:陈继文


 2026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