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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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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30 09:02:27  阅读次数:205 次
        于晶、齐敬宇因保管不善,将F201406004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路南2-158号,建筑面积:71.17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


声明人:于晶

2026年6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