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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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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08 16:13:41  阅读次数:207 次
      李欣蓬因保管不善,将F201606015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1-1-84号,建筑面积:57.08平方米,用途:其他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李欣蓬

2026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