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福军、黄艳丽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0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21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中心街100-5号1单元66号,建筑面积64.2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潘福军、黄艳丽 2026年0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