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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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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15 12:54:06  阅读次数:141 次
      李秀英因保管不善,将200708004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中天御景华庭小区15-1号,建筑面积:81.17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     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李秀英
2026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