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喆忠因保管不善,将I1059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西市区没沟营里39号,面积为:20.85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元喆忠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