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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王立才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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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13 09:51:32  阅读次数:44 次


      王立才因保管不善,将LB4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宁园街宁园里锦绣苑1#3-5-1,建筑面积84.85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王立才、刘娟
2026年08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