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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李向银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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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17 09:15:40  阅读次数:19 次

      李向银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9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442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站前区公园路38乙-40号,建筑面积71.32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李向银
2026年0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