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晶因保管不善,将营口市不动产权第200908013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艺林路5-57号,建筑面积81.12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原晶 2026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