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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陈建希,李春慧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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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22 08:37:40  阅读次数:21 次

      陈建希,李春慧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26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44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路南2甲-32号,建筑面积141.98平方米,用途 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陈建希,李春慧
2026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