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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(杨帆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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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1-05 14:10:27  阅读次数:19 次
杨帆因保管不善,将辽(2017)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45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地号里53-13号,建筑面积71.3平方米,用途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 杨帆
2026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