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明生因保管不善,将1005128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坐落地址:站前区东风街东风里53-2号,面积为:47.88平方米,用途:其他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明生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9日